举报生态环境违法最高可奖励6万元

新快报讯 记者毛毛雨报道 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励6万元。记者2月2日获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下称《办法》),鼓励举报人依法实名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对符合规定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根据《办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受理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其中要求举报时应提供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举报对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违法情形,以及照片、视频等直接证据或线索材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办法》还提到,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工业废水、废液及固体废物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未经环评审批,违法建设严重污染环境的化工、电镀、印染项目的,一经举报也有机会获得奖励。

三个举报途径

●网络举报即登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z.gov.cn/)中的“投诉举报中心”。

●来信来访举报可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邮政编码510091。

●微信公众号途径则为“广州生态环境”公众号。

三个获奖条件

●一是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是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或者擅自停运、拆除、闲置等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工业废水、废气、废液的。

●三是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或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

关键词: 生态环境 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