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观热点:法庭笔记 │ 你想着他的高回报,他算计着你的本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或变相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罪分子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在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融资标的、虚构项目高额退税利润等方式募集资金,造成人民群众财产巨额损失。本期三个案例,给各位看官一个提醒,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
赖方方/绘
养生骗局
【资料图】
●前期制造准时还本付息假象
●到后来拉黑投资人电话不接
从 2017 年开始,吴某富对外宣称自己是艾某贴公司的省级代理和富某公司董事长,通过朋友介绍四处结识“投资合作伙伴”。他向身边的人吹嘘自己正在“操作”几个具有巨大市场和收益的投资项目。
第一个就是“艾某贴”,吴某富宣称自己正在经营多间养生馆,同时也是“艾某贴”产品的省级代理,拥有很多固定买家,投资者可以向他投资,每份成本 16200 元,再由他负责销售,投资者每月可享受 2040 元的分红,投资周期为三个月。第二个是“能量锅”项目,吴某富向投资者介绍他的富某公司正在生产一种具有降三脂、降血压等功效的“能量锅”,每个锅的市场零售价为 3800 元。投资者可以“合作”方式一起投资生产,再根据销售情况和投资比例来分红。第三个是某度假山庄项目,吴某富宣称他父亲有块地皮,打算建成度假山庄,投资者可“ 合资”一起开发。
为骗取更多资金,吴某富通常先向刚结识的投资者介绍投资门槛最低的养生贴项目,前期制造准时还本付息的假象,同时还许诺每发展多一个客户,可以额外获得 100 元的奖励,以此诱骗更多的被害人与其达成销售投资协议。
在获得投资人的信任后,吴某富逐步向他们介绍投资金额更高的“能量锅”项目和度假山庄项目,不断诱骗被害人继续“投资”。
吴某富集资后,仅用少部分资金购买了两箱养生贴,其余大部分用于其个人信用卡还款和消费挥霍。时间一长,本金和收益都无法返还投资者,面对投资者的怀疑,吴某富一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到后来干脆直接拉黑投资人的微信、不接听手机电话。至案发时,共集资诈骗 11 名被害人,诈骗金额 70 余万元。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某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遂对吴某富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追缴吴某富的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
法官提醒:荔湾法院刑事审判庭陈枫法官认为,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这类行为具有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点,犯罪分子往往通过虚构一些高额回报的项目,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承诺”给予投资者分红返点等“投资收益”,吸引更多投资者投钱参与其中。
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例中可以发现,受损人受骗“入坑”前常常抱有以下心态:有的认为投资门槛低,可先投点试试,有的觉得回报率那么高,亏损不了多少,有的认为别人都赚了,自己也要跟着一起赚,还有的想着拉人进来有提成,可以赚奖励。违法犯罪分子正是抓住这些“稳赚不赔”的投资心态,精心设置骗局骗取信任,使得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觉,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对宣称高额回报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一旦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黄金陷阱
●宣称投资黄金保值稳赚
●最后连本金也没能还清
很多街坊认为“投资黄金”是风险最低、收益最稳的理财方式之一。然而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宣称保值稳赚的黄金投资理财项目,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一旦“入坑”,很可能血本无归。
杨某等人在2015年注册成立了某新黄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设立了“某金宝”公众号平台,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平台上发布“新手保值稳赚金9天”“保值稳赚金45天”等黄金理财产品,宣称理财期限9天至2年不等,年化收益率3.8%至18.2%,并承诺保本付息。
为了给平台“造势”,获得更多客户的青睐和信任,杨某对项目赢利模式、公司团队、个人背景等进行了大量“包装”宣传。除了在公司网站平台、公众号上推送产品、电话营销、发放传单进行宣传外,杨某还组织客户到公司开展现场讲课,以“生黄金”等概念宣传各种保值稳赚黄金理财产品,在现场宣传活动结束后,还会给参加活动的客户赠送现金券、礼品等,客户若成为地区项目代理商,还会向他赠送公司股权,这让很多投资者现场就签订了投资和代理协议。
可好景不长,投资者们陆续发现,在“某金宝”平台上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无法赎回。投资者们慌了神,纷纷上门找到杨某。杨某称公司资金暂时无法周转,投资者们可继续等待资金回笼后提现,或和他签订个人借款协议,他保证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还清投资本金。有的投资者无奈只好与杨某签订了借款协议。但杨某此后并没能依约还清投资本金,至案发时,杨某共变相吸收了33名集资参与人存款共635万余元,除1人收回本金外,其余32人损失共274万余元。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同时追缴杨某的违法所得退赔给集资参与人。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荔湾法院刑事审判庭李国文法官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长,投资理财逐渐走进寻常百姓家,但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保值稳赚”“高额回报”“快速回本”等投资理财项目往往都是陷阱,不要轻信所谓理财专家的投资推介,犯罪分子往往吹嘘曾任职知名公司、理财公司,熟悉市场,拥有专业投资团队,但实际上根本不具备投资理财的资质,未获得政府监管部门许可。这些未经批准的所谓投资平台,往往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混乱,风险不可控,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必然血本无归。面对投资理财,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记要到正规的投资理财平台投资。
虚假标的
●发布虚假融资标的吸引投资
●过万人中招,1.7亿元未兑付
2016年起,杨某在没有取得相关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其设立、经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大量虚假融资标的,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社会公众投资。
杨某集资后大量挥霍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投资、赌博等。经审计,该平台共非法吸收1万余名投资人资金合计7亿余元,未兑付金额1.7亿余元。
地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也开始在网络空间活跃起来,呈现出手段隐蔽、传播迅速、涉及面广的特点。本案被告人正是通过在互联网平台上虚假发标、重复发标,以支付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非法集资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避免通过无任何资质的投资渠道进行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新快报记者 高京 杨喜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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