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一住户私拆承重墙,楼上多户墙体开裂

近日,住在广州白云区岭南新世界的陈女士向记者报料称,其楼下的房屋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私拆承重墙,导致其房屋出现了地板下沉、墙体开裂等问题。

陈女士住在岭南新世界2D7栋的304室,近期装修的是其楼下的204室。陈女士介绍,今年3月31日,突然发现楼下住户装修声音异常,便下楼沟通。到204房间后她发现,屋内的承重墙已经被拆掉了。她便向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告知了这一情况。


(资料图片)

之后,陈女士发现家里的地板开始抖动,同时还出现了下沉,墙壁也出现了很多裂痕。此外,楼上很多住户的墙面也出现了裂痕。

鉴定报告截图。

随后,业主们聘请鉴定公司对该楼栋的204和304房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4月12日,广东合准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204房和304房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结构构件拆除已严重影响该建筑结构的安全,存在发生脆性破坏的风险。

该小区所属的永平街城管办表示,接报后,他们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场查看,发现204房有两处剪力墙(注:又称抗风墙、抗震墙或结构墙)被人为处理过,目前已聘请相关单位跟进加固修复。

而陈女士反映,在加固修复期间,施工作业造成304房内地板还在继续下陷,屋梁和墙体裂纹不断增多,各楼层多户业主也反映墙体出现多处裂纹,多户业主已临时搬离。

事发房屋现状。

事发房屋现状。

一户居民私拆承重墙

200多户居民受影响

近期,黑龙江哈尔滨一栋居民楼的承重墙被私拆,200多户居民被紧急疏散。5月1日,哈尔滨松北区城管局发布通报称,接到群众关于利民学苑小区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拆改的墙体进行安全支护,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制定拆改墙体恢复方案,并切实做好群众服务保障工作。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据多家媒体报道,事发地位于哈尔滨利民学苑B栋,该楼共有31层,3楼租户擅自拆除承重墙,导致该楼栋多层楼出现墙壁开裂的情况。
据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在正在装修的室内,多面墙体被拆除,其中一面墙体钢筋缠绕。

网友供图

有业主晒出自家的开裂情况,有墙皮脱落。

不能动的承重墙

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在承重墙上乱动手脚,可能会影响整个建筑的稳定性,甚至造成结构失稳而坍塌,危及生命安全。
关于“私拆承重墙”的问题,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墙体与墙面不同,室内墙面属于业主专有,室内墙体属业主共有,业主对墙体的使用不得破坏其基本功能。
罗培新认为,判断承重结构之毁损,以是否伤害基本功能为标准。在承重墙上敲上一枚钉子,挂一挂衣物,当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大部甚至整体拆除,则伤害了承重功能,属于无权处分共有财产行为。

私拆承重墙,谁该担责?

针对“承重墙被砸”事件,谁该担责?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坏,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对他人有侵权行为,民事上需要进行赔偿,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这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等。
二、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私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让楼房变危楼,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具体谁该担责,岳屾山律师表示,根据目前公布的信息,责任人有租户和实施拆除的施工单位,如果业主也知情,需要共同承担上述责任。

来源:综合南方+、广东广播电视台、央视新闻、哈尔滨新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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