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女性厕位数量!广州公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近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官网挂出《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邀请市民在7月11日前提出相关的建议。 

广州公厕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鼓励多元化资金保障公厕管理运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厕的管理,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征求意见稿”提出,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管理的环卫公厕,其经费列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维护管理的环卫公厕,其经费列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预算,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公园公厕的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市、区林业园林行政主管部门预算,由市、区财政予以保障。 

从扩充公厕运营资金方面考虑,“征求意见稿”提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认领、投放商业广告、增设商业服务点等方式,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一百平方米以上公厕应建设第三卫生间

在公厕的设计和建设要求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公厕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与周边建筑风貌、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协调。本市制定的公厕设计和建设标准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 在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方面,要提高女性厕位数量。商业繁华地段、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大型体育场馆、重点旅游景区、重点公园等人流量较大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二比一,其他人流量一般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三比二,男小便位按半个厕位计算。 

公厕设计应当注重人性化,按照规定设置轮椅坡道、扶手抓杆、应急求助等无障碍设施设备;设施建设以及设备配置应当考虑适老化、适幼化的需求;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环卫公厕、公园公厕和有条件的农村公厕、社会公厕,应当建设第三卫生间,鼓励有条件的公厕增设母婴卫生间。 

在公厕保洁时间上,“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流量较大的,开放时间24小时,保洁时间不小于16小时;人流量一般的,开放时间不小于16小时,保洁时间不小于12小时; 农村公厕鼓励实行专业队伍巡回保洁,开放时间不小于12小时,保洁时间不小于8小时。 

意见反馈渠道 

市民可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gz.gov.cn/ztlm/xzlf/gzyjzj/)、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cg.gz.gov.cn/zwgk/zwwgk/zjdc/index.html)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按指引提出修改意见。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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