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发文:严禁瞒报漏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
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挂出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严禁各地市瞒报漏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一经发现将进行问责追究;科学整治沿河排污口,避免出现因截污封堵导致的内涝积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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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近年来,广东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不稳定,存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后仍出现晴天新增排污口,雨天水质恶化的情况。因此,意见提出具体十二条意见,包括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重点任务、健全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机制三类。
严禁瞒报漏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
意见指出,新增黑臭水体要及时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并公示,原有城市黑臭水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要科学分析黑臭成因,限期完成治理。严禁各地市瞒报漏报新发现的黑臭水体,一经发现将进行问责追究。
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沿线截污设施运行效能排查,对发现管道破损、截污井渗漏等问题需及时整改,对老化破损严重的截污设施及时更换,防止由于已建截污设施破损造成水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避免出现因截污封堵导致内涝积水
科学整治沿河排污口。新增的雨污混接雨水直排口,不得采用简单封堵或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系统,需对排口上游管网进行溯源整改,避免出现因截污封堵导致的内涝积水问题;新增的合流制溢流口应同步增设防倒灌措施,防止河涌水倒灌至污水系统。
削减雨天河道污染负荷
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减少源头产生径流量,削减城市面源污染。合流制地区因地制宜可采取措施,降低合流制管网雨季溢流污染。通过提高合流管道截流倍数、新建合流制溢流污染调蓄池等措施,控制溢流频次,有条件区域可通过设置快速净化设施削减雨天河道污染负荷。
对黑臭水体沿线的排水户核发排水许可
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沿线排水许可管理。对黑臭水体沿线的排水户完成排水许可核发工作,掌握其排水动向,并对排水户进行管理。建立分级分类的排水户管理体系,规范新增排水户的排水行为,整改已有排水户的违规排水行为,建立健全排水户信息化管理,坚持动态更新。
发现水质异常数据,要及时响应
建立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预防机制。对纳入国家监管平台的城市黑臭水体,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联动,定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监测,原则上,晴天直接开展水质监测,小雨雨停后、中雨雨停2天后、大雨及以上雨停3天后监测水质。建立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预防机制,对城市黑臭水体监测发现的水质异常数据,相关部门要及时响应,分析水质异常原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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