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1800元买最新款苹果手机?已有多人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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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作为当下最重要的社交工具,其功能越来越多样化。微信销售、代购等日益活跃,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微信购物也潜藏着不少“危机”。近日,东莞第一法院审结了一起以代购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高某、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诚信商家,物美价廉,最新款的苹果手机仅售1800元!”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蒋某、黄某、冯某、杜某在朋友圈内看到高某发布的以低价销售苹果手机的虚假信息,信以为真,便主动联系高某向其购买苹果手机,并按照高某的要求向任某微信、支付宝转账。收款后,高某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不退钱,最后微信不回、电话不接,将蒋某等四人的微信等联系方式拉黑,与任某合谋骗取货款。2022年1月16日,高某、任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高某、任某已将赃款全额退回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任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二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某、任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被害人没有较强的防范意识,轻信微信“好友”,而骗子正是利用这一点,屡屡诈骗得手。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通过微商、微信群交易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真实信息,确定商品的真实性,多方面综合评估,交易时最好有第三方作担保,核实对方身份,索要购物发票。不要相信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不要贪小便宜。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新快报记者 杨英杰 通讯员 李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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