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播报:男子猥亵幼女登报道歉 因超过追诉时效未被追究刑责


(资料图)

5月17日,《中国新闻》刊登的一则《道歉声明》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员工岳仲金在1997年至2004年,多次对一幼女实施猥亵犯罪,现向受害人登报道歉。
《道歉声明》全文如下:
本人岳仲金,男,汉族,1967年1月27日出生。现驻北京市昌平区能源西路2号3单元502室,身份证号码:220104196701272615。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经河北省三级检察机关查明,本人在1997年—2004年间即受害人李小冉(化名)幼年时,多次对其实施猥亵犯罪。囿于李小冉2017年报案时,已超过案发时的刑事法律关于猥亵儿童罪之追诉时效,司法机关未予追究本人刑事责任。李小冉于2020年向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民事诉讼。一审本人败诉,经上诉,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本人向李小冉赔礼道歉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各种损失共计307600元。
本人现按照生效的民事判决要求,就猥亵幼年李小冉的民事侵权不法行为,向李小冉道歉。
道歉人:岳仲金
2023年5月11日
受害人父亲:十分自责
5月22日,受害人的父亲李辉(化名)介绍,自己与加害者曾是同事,对方也有女儿,故自己防范不周,对此十分自责。
李辉说,“我们以前也是朋友,熟人作案嘛,当时女儿六七岁,住的不太远,他也有女儿,她们经常在一起玩,我非常自责,引狼入室,遇人不淑,直接伤害了一个女生,也摧毁了我们的家庭,我对性侵犯的愤怒和仇恨到今天为止没有一丝丝的减少。”
李辉称,女儿是在2015年的时候说出来了这件事情,直到2017年5月前后才说出了具体的人。“我们才开始维权,感觉是灾难性的,我们要坚决打击,报警,绝不能放过他。”
李辉表示,女儿因此患上了抑郁症,仍在坚持治疗,也因此事未能成功出国留学,“医生说她这种创伤需要一生来治愈”。
李辉还说,二审判决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鼓舞,接下来会勇敢面对,想让女儿拥有正常年轻人的生活。
此前报道:
2015年,临近大学毕业的李小冉在压抑多年后,鼓起勇气将自己幼时曾遭人持续多年性侵的事情,告诉了父亲李辉,但因为心理障碍,她无法说出加害人的姓名。
直到2017年,李小冉才告诉父亲,当年侵害她的人,就是父母的同事、好友岳仲金。
2017年11月,李小冉在父母陪同下报案。警方曾以岳仲金涉嫌强奸罪,将该案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2019年1月,检方以强奸“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尽管无法认定其强奸,但岳仲金对幼时李小冉进行猥亵的事实,被河北省三级检察院认定。
2019年9月、2020年3月,沧州市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先后作出两份《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称:因岳仲金从未承认其强奸行为,也无其他证据印证,因此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构成猥亵儿童罪。检方同时认为,时隔多年,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岳仲金的刑事责任。
刑事追诉不能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是李小冉获得“补偿性司法正义”的唯一可能。
2020年6月,岳仲金被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称,根据警方、检方材料,能够证实岳仲金在李小冉幼年时对其实施了猥亵,李小冉身体权受到侵害,岳仲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2020年7月,岳仲金任职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对岳仲金作出了“开除党籍,行政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二审判决生效后,岳仲金本人拒绝赔礼道歉,为此,执行法院任丘市人民法院代为起草了该份《道歉声明》,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后,于5月17日刊登在权威媒体。
来源:九派新闻、中国新闻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