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榴莲,大吵大闹...高铁上有哪些行为让你无法忍受?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注重享受生活。繁重的工作和城市的快节奏生活模式下,让更多的人想通过旅游的方式去放松身心,不论是去各处景点感受大自然巧夺天工的瑰丽景色,还是通过旅途中暂时放下脑中烦心的事情都让旅游成为首选。

越来越多人出行都会首选乘坐高铁


(资料图)

也正是因此

近期高铁上的各类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

频频引发热议↓↓↓

女子在高铁封闭车厢内吃榴莲

旁边的乘客坐不住了

5月6日,浙江杭州。有乘客反映一女子在乘坐高铁时食用榴莲,能在车厢内闻到异味。这一举动,引起了乘客和网友们的吐槽。有网友认为:榴莲不是不能带上高铁吗?也有网友吐槽,怎么好意思在公众场合吃味道这么大的食物。

对此,铁路工作人员回应,不建议在车厢内食用榴莲,如发现乘客食用,可向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反映。

严格来讲,榴莲是不可以带上高铁的,根据铁路部门最新修订的《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显示:一般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备品的物品。如臭豆腐、榴莲等,如果影响其他乘客,也属禁止之列。

多次提醒无果

男子高铁上怒斥小孩吵闹无人管

5月3日,一男子发视频称在上海至河南郑州东高铁上一群小朋友在车上过于吵闹,男子忍无可忍直接怒怼,现场瞬间鸦雀无声。

当事人表示,有乘务员和车厢其他乘客间断提醒但无济于事,听乘务员和带队老师沟通过,也没有改观。当事人称,录视频之前就提醒过一次,大声说话是因为小声说大家听不到,“但是大家不要学习我,吵架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

中国铁路12306客服表示,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和家长沟通,或找工作人员提醒旅客,也可以购买静音车厢,但不是每趟列车都有静音车厢。目前并没有规定孩子不能坐静音车厢,也没有其他措施能解决此类问题。

高铁上制止“熊孩子”

女子遭家长掌掴后还击

近日,成都铁路公安局针对一起案件的“互殴”认定引发网络关注。5月2日,一女子乘坐列车途中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随后她进行反击。最终女子被警方罚款200元,对方则被罚500元。5月7日,该女子再次发文称,目前她正提起行政复议,坚持不和解。

该处理结果一经曝光,很多网友发出了“挨了打不能还手?还手了还要被罚款?”的疑问。

实际上,该案之所以引起广大网友评论“炸锅”,关键还是在于警方给予该案性质的认定——互殴。网友认为,被打了才还手,不能认定为“互殴”,只是正当防卫。

那么,什么是互殴?

根据公安部网站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该事件能否认定为互殴?

具体到此次事件,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泽刚认为:一方面,从互殴的认定角度而言,欠缺认定依据。

其一,案发起因乃“熊孩子”在高铁上的吵闹、踢椅背等不良行为,对于这种不满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其监护人应当担负预防和制止不良行为、进行合理管教的监护责任。

其二,家长方对冲突升级具有过错,从对孩子在公共场合的不良行为监管不力,到被指责后率先辱骂他人,再到直接动手打人,每一次的矛盾升级点都在于家长方。

其三,家长方作为有过错一方“先动手”,且以多欺少,采用当众掌掴的过激手段。

其四,女子言语冷静,且待工作人员来了后便坐下,体现了其在努力避免冲突。

另一方面,从正当防卫的认定角度而言,答案则应是肯定的。

女子正是在“熊孩子”家长动手后且其后继续举起水瓶意图攻击时反击,反击行为具有避免自己受到进一步侵害的主客观性,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女子的行为具有被动性和防卫性,不同于互殴行为的主动性与不法侵害性。

高铁是许多人出行的首选

但部分人的不文明行为实在让人火大

大声喧哗、外放、强行换座......

该如何制止高铁上的不文明行为?

在乘坐高铁时

哪些行为会让你觉得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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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快报综合大象新闻、澎湃新闻、九派新闻、新黄河、极目新闻、央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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