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整治


(资料图)

4月25日,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2097号建议答复的函中提到,广州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并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整治。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于2017年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均明确禁止或不鼓励发展该业态,广州市政府也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和国家部委相关意见,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自行车)。

前期在广州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如何处理?市交通运输局在答复中提到,针对前期部分经营企业在穗投放经营未登记上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行为,市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开展了联合整治,从道路交通安全、市容市貌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着手,对经营企业的投放、骑行、停放、充电、仓储等全链条各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和整治。

下一步,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同时,结合《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制定工作,明确相关管理要求,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新闻回顾:

共享电单车在广州多区“野蛮生长”

新快报一直持续关注共享电动自行车问题,2022年3月19日和2023年2月9日分别以《没上牌缺头盔停车难 涉嫌违规的共享电单车还能骑吗》《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悄现街头 主管部门:车辆均属违法上路,市民请勿随意骑行》为题对此问题进行了持续关注报道。

新快报一直持续关注共享电动自行车问题,这是相关报道。

新快报记者走访广州市天河、海珠、黄埔、增城、花都等区,均看到不少“简单扫码即能骑行”、品牌五花八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记者了解到,广州考虑到市容问题,并没有允许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发展,这些“野蛮生长”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由于缺少相关规定约束,品牌杂,数量多,乱停放,不少车辆没有配头盔,甚至车况堪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在广州黄埔大道与科韵路过街隧道口,一辆共享电单车随意停放。

人大代表:

建议取缔自行投放运营的共享电单车

此前,广州市的地铁站、公交站、街头巷尾以及居民小区,出现越来越多的共享电单车,包括甲虫出行、小熊出行、雷风出行、骑福出行、小彬出行、蜻蜓出行等品牌。对此,广州市人大代表段安春表示,他注意到这些车辆都没有配备头盔,且随意占道,严重影响市容及交通安全,针对这些问题,他领衔提交《关于禁止投放运营共享电单车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多市已叫停共享电单车项目

段安春在《建议》中提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多个城市均已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他举例称,北京市于2017年9月15日出台《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2017年5月,上海叫停共享电单车,并对已上路的6万辆车进行相应处理;同年同月,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对在该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运营行为;杭州市则于2017年4月制定了《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在广州市黄埔区黄船社区停着不少共享电单车,其中多数没有配备头盔。

共享电单车带来不少安全隐患

段安春在《建议》中指出,共享单车的出现旨在缓解交通压力,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但是,乱摆乱放的共享单车给交通带来了不小压力。现在共享电单车又步共享单车的后尘,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让人感到担忧。共享电单车的安全隐患有以下几点:

第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从很多事例中可以看出,骑行人不顾电单车速度快,作为非机动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很多骑行人完全不遵守交通规则,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第二,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最近电单车自燃的案例令人深感担忧,共享电单车的充电及存取点都很不完善,极大地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第三,共享电单车运行安全风险高。共享电单车很难及时得到维护,这就导致可能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被骑上路,后果难以想象。第四,共享电单车在街上到处乱停乱放容易造成城市混乱,造成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市容。

段安春认为,共享电单车的营运方案应该被严格规范起来,给交通带来的压力不容小觑,安全问题更应该被重视。政府部门要统筹起来,对电单车的运营做到禁止或有序发展投放。对未经市交通运输部门批准擅自投放的电单车,坚决严厉查封。

因此,段安春等人提出建议:尽快取缔道路上所有自行投放的各类运营共享电单车。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王彤 黄闻禹

摄影:新快报记者 郭思杰 杨喜茵(新快报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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