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资讯】16岁少年网游充值20万元起诉平台退回,法院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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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年满16周岁的00后在某游戏社交平台注册成为游戏陪练师,两年收入26万余元,后以其是未成年人为由起诉该平台退还充值款项,此诉求被广州互联网法院驳回。

小A(化名)出生于2004年5月4日。爱玩游戏的小A在2020年3月5日于某APP上注册账号,为其他用户提供陪练服务。该APP是由某公司经营的一个游戏技能交易平台,可为用户提供游戏技能交易、线上交易功能等服务。同年11月18日,小A创建公会“小A之家”(化名),并担任公会会长。

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小A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某公司支付多笔款项,每笔金额在10元-5000元不等。但在2022年8月,小A以其系未成年人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公司返还其于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期间充值到某平台的206401元及相应利息。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A在某APP内除了有上述充值外,还有两类收入。第一是在平台上为其他玩家提供游戏约玩、组队开黑、语音连麦等服务获取的收益。根据某公司提供的后台提现数据显示,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小A提供游戏约玩等服务获取收益260509.25元,某公司几乎每个月都向小A发放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

第二是小A在某APP内作为公会会长从公会的收入中获取收益,包括公会成员的订单、礼物提成。2020年11月18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小A之家”公会的总收入为1535683.04元。另查明,小A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10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A的全部诉讼请求。上述判决已经生效。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小A在某公司运营的某APP实名注册账号并使用,双方成立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小A在案涉充值消费期间已年满十六周岁,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A充值、消费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有效,对于其要求某公司退还充值款、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广州互联网法院曹钰法官认为,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亦催生了互联网营销师、人工智能训练师、全媒体运营师、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电子竞技陪练师是电子竞技产业生态中从事电子竞技游戏陪练的人员。本案中,小A通过劳动获取上述收入的过程体现了小A较高的认知能力、智力和沟通能力,实际上已经不逊于成年人。

曹钰法官表示:“如果一方面允许小A在平台提供服务获得高额收入,一方面又以小A系未成年人为由要求平台退还在该平台的消费款项,则显然是不对等、不公平的。”本案判决体现了权利与义务、能力与责任的统一,回应了数字经济新业态下“劳动收入”多元化需求,平衡了数字经济新业态中相关主体的利益,促使相关从业人员更加审慎地对待自身的权利义务,助力相关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杨喜茵 通讯员 刘梦薇

审发:韩冬     校对:王萃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公会会长 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