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市级公租房细则变了,世界大赛获奖积分由10升至20

新快报讯 2 月 15 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挂出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原来,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者国家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积优先配租分 10 分;现在提升至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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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计划生育相关限制

原细则自 2017 年实施,目前已届满。细则重新制定后共 27 条,与原细则结构一致,包含准入条件、优先配租类型、申请审核程序、租金租期、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理计划生育相关限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部门职能分工;规范更新机构名称等。比如,原来版本中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区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审查核实申请人计划生育情况""计生证明"等,新版本中已删除相关内容。

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人员需满足社保等相关年限

来穗务工人员是指在广州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其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其申请公租房,持有居住证、参加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出资或个体经商应满足相应年限,同时,无住房、5 年内未犯罪等。比如,工作方面,细则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 2 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

另一类是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对于他们,细则放松了上一类相关年限要求。

世界大赛获奖,积分由 10 升至 20

在房屋分配上,细则按申请人积分高低来排列配租先后顺序。这些人可以通过积分的方式优先配租:从事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参加献血或者参加志愿服务满一定时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者国家、省、市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记者发现,原细则中,获得世界技能大赛或者国家级技能竞赛的获奖人员,积优先配租分 10 分;新的细则将其提升至 20 分,其他积分方式保持不变。

租赁合同 5 年,可续租

公租房能住多久?细则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为 5 年。如需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前 6 个月,向居住地所在街(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提出续租申请,由居住地所在街(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复核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并办理租赁合同续签手续。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不作为等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月 23 日前,公众可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zbbzhc@gz.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 193 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处,邮编:510030,传真:83191642)。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审发:陈志龙     编辑:赖妍     校对:池翠萍

关键词: 计划生育 技能大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