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资讯丨注意了!个税年度汇算有新变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 2022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 2022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2019 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新税法要求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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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得益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中介机构、相关部门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前三次汇算平稳有序,汇算制度的便民化和精细化程度不断提高。因此,《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三次汇算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2022 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 6 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 2022 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根据《公告》,纳税人在 2022 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 12 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可享受的税前扣除"范围扩大。2022 年,我国相继设立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施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应地,今年增加了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设立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降低个人养育婴幼儿的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个人养老金在综合所得中据实扣除,则降低了纳税人养老的负担,多元化丰富养老产品,推动养老金第三支柱发展。"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今年汇算在确保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一系列服务举措。

首先,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在 2021 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一是"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二是将 2022 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其次,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2022 年度汇算初期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税。有在 3 月 1 日至 20 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 2 月 16 日(含)后通过个税 APP 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 月 21 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此外,今年汇算还推出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智能扫码填报服务。2022 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 2022 年度税前扣除。纳税人使用个税 APP 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审发:黄越尧     编辑:王春燕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税前扣除 服务范围